我院喜获教育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3 月25日 ,我院喜获教育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成为广东省第一家获得该证的民办高校。

我院于1998年在教育部备案以来,始终坚持公益性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办学、质量至上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办学硬件、软件建设,积极提高教学质量,使学院声誉日渐扩大。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在各方面条件日趋成熟时,于2008年向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提出了办理办学许可证的申请。

据中华高招网公布的2008年全国民办高校名单,全国民办高校已达295所,其中28所民办本科院校(截至 2007年 5月 18日 )。据悉,这次全国共有20家民办高校获得办学许可证,我院是其中的一所。办学许可证是一所民办学校依法开展办学活动的证明,申请办理该证的民办学校的各项办学条件都要达到国家教育部的标准,如:生均校园用地面积、各类教学和行政后勤用房、生均藏书量、在校生规模、专职教职员工人数等等。我院历经16年的不断建设,各项办学条件均基本达到国家教育部的要求。

    目前,我院拥有了民办院校应有的证件,即: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组织机构法码证。办学许可证的获得,是国家对我院的肯定。我院将坚持公益性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办学、质量至上的原则,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整体水平处于国内民办高校一流,国内有影响的、特色鲜明的本科院校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