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创新强校规划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学校决定对该项工作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自行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校办提供),提高认识。

二、制定规划的具体安排

1. 分工:

(1)强师工程规划——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

(2)“四重”规划: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规划——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

(3)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4)协同创新与人才培养规划——由教务处、督导与评建办、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负责;

(5)自查工作中的壁垒,制定本部门创新改进工作和服务育人的规划——由学校各部门负责。

2. 规划涵括的时间范围为三年规划。

3、规划内容

现状分析、困难与问题、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创新点和突破点、年度实施计划、经费预算和后勤保障等。

    4. 完成时间

请各部门于3月17日前将部门规划交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于3月31日前统筹完成学校的总体规划。

特此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