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现将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安排通知如下:
2011年4月30日—5月2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二)开始正常上班。
2011年4月30日—5月2日交通车、公务车均停开,5月3日起均恢复正常,假期间需用车的部门请与值班院领导联系。
请各部门做好各项节前安全教育、检查和值班工作。
附件:关于二〇一一年“五一”劳动节期间院领导值班的安排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