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车辆使用范围与收费标准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学院车辆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车辆并节约办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广东培正学院车辆使用范围和收费标准分类如下:

1.日常公务用车:日常公务用车是指为学院教育事业服务的日常行政公务用车,该用车费用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预算和支付。

2.专项经费用车:专项经费用车是指不由学院办公室预算和支付,而从相关部门预算中列支的用车(如招生就业用车、教学实践用车等),或与学院有相关协议的单位用车。用车费用由学院财务处结算,只收路桥费、燃油费(按第三条“学院车辆燃油油耗标准表”计算)、司机差旅费。

3.学院车辆出租:只有在满足日常公务用车和专项经费用车后,还有多余的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对外出租学院的车辆,收费标准见“学院车辆出租价目参照表”。

二、学院车辆统一由学院办公室调度,车辆使用的所有费用由学院财务处结算。

三、学院车辆燃油油耗标准表:(单位:升/100公里)

车名

捷达车

农夫车

卡罗拉

45座五

十铃车

马自达

帕萨特

全顺

大依

维柯

小依

维柯

28座

金龙车

车牌号

AT5397

AUE213

AUL309

AT7541

AT3576

 

AVH478

 

AU5763

 

AUJ791

 

AT5034

 

AT3631

 

AUP565

 

AUP608

 

AU6326

 

油耗

10.00

14.00

12.00

29.00

13.50

12.50

14.00

14.50

14.00

18.00

四、学院车辆出租价目参照表:(不含路桥费、司机差旅费;含司机工资、保险费。)

租车

方式

收费

标准

 

车型

时租: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