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学院车辆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车辆并节约办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广东培正学院车辆使用范围和收费标准分类如下:
1.日常公务用车:日常公务用车是指为学院教育事业服务的日常行政公务用车,该用车费用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预算和支付。
2.专项经费用车:专项经费用车是指不由学院办公室预算和支付,而从相关部门预算中列支的用车(如招生就业用车、教学实践用车等),或与学院有相关协议的单位用车。用车费用由学院财务处结算,只收路桥费、燃油费(按第三条“学院车辆燃油油耗标准表”计算)、司机差旅费。
3.学院车辆出租:只有在满足日常公务用车和专项经费用车后,还有多余的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对外出租学院的车辆,收费标准见“学院车辆出租价目参照表”。
二、学院车辆统一由学院办公室调度,车辆使用的所有费用由学院财务处结算。
三、学院车辆燃油油耗标准表:(单位:升/100公里)
| 车名 |
捷达车 |
农夫车 |
卡罗拉 |
45座五 十铃车 |
马自达 |
帕萨特 |
全顺 |
大依 维柯 |
小依 维柯 |
28座 金龙车 |
| 车牌号 |
AT5397 AUE213 AUL309 |
AT7541 AT3576 |
AVH478 |
AU5763 |
AUJ791 |
AT5034 |
AT3631 |
AUP565 |
AUP608 |
AU6326
|
| 油耗 |
10.00 |
14.00 |
12.00 |
29.00 |
13.50 |
12.50 |
14.00 |
14.50 |
14.00 |
18.00 |
四、学院车辆出租价目参照表:(不含路桥费、司机差旅费;含司机工资、保险费。)
| 租车 方式 收费 标准
车型 |
时租: 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