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的安排通知如下:
2010年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一)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010年4月3日-5日交通车、公务车均停开,4月6日起均恢复正常,假期间需用车的部门请与值班院领导联系。
请各部门做好各项节前安全教育、检查和值班工作。
附件:关于二〇一〇年清明节期间院领导值班的安排
二○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