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加强体育工作,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增强全院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提高我院游泳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2010年6月8日(星期二)下午举行“广东培正学院2010年游泳比赛”。望各部门积极准备,届时参加。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2010年游泳比赛规程
2. 广东培正学院 2010年游泳比赛报名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三、协办单位: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
四、竞赛时间:2010年6月8日(星期二14:30-18:00)
五、竞赛地点:学院游泳池
六、参加单位:法学系、管理学系、会计学系、市场学系、外语系、经济学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学科与基础教学部、ABE、CNA、教工。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二)女子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三)青年教工男子组(40岁以下):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四)青年教工女子组(40岁以下):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五)老年教工男子组(40岁以上):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六)老年教工女子组(40岁以上):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八、参加办法:
(一)凡本院在籍学生并身体健康者均可以系为单位报名参加,教工在工会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
(三)每单位各项目限报3人,每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四)各单位填写报名表时应字迹工整,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0年5月28日17时前送交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陈琳老师处,并发电子邮件到gdpzxytyb@163.com。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二)比赛采用8人或不足8人一次性决赛方式。
(三)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出发决赛制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
计团体总分并给予单项名次奖励。4×50米接力双倍计分。
破院记录加9分,破广东省大运会记录加18分。
(二)团体总分:各单项积分总和为团体分,奖励男女团体总
分前三名。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设立2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各队运动员参加人数、比赛期间的拉拉队精神风貌给予综合评定。
十一、其它事项:
(一)运动员须持学生证(教工持相关证件)于参赛项目比赛时间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因故放弃比赛,应出具本单位领队证明到检录处备案,否则扣除团体总分1分。若检录后放弃比赛,扣除团体总分3分。
(二)检录和比赛时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待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同时取消该单位团体总分名次。
(三)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应在该项目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